展商預定
參展流程
1、展位安排原則:“先申請、先付款、先安排”;
2、為使本屆展會整體安排更趨合理化、國際化請認真填寫《參展申請及合約書》表并加蓋公章掃描或郵寄至組委會;
3、參展單位報名后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將展位費用匯入承辦單位指定賬戶,否則組委會有權調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
4、未經大會組委會同意,參展企業單方面取消參展計劃,其已付參展費用不予退還;
5、未經大會組委會同意參展企業不得轉讓已定展位,否則大會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
注:為保證展會整體形象,大會組委會有權保留或更改部分參展商展位的權力。